Beckhoff自動化銷售額增至1182億歐元 “我們計劃在這裡創建一個工業園區,為倍福自動化以及我們不斷發展的獨家子公司 Smyczek 和 Schirmer 的進一步擴張提供空間,”他繼續說道。 未來十年,我們將在這裡創造至少 1,000 個就業崗位。 您還可以向您居住國的數據保護機構或愛爾蘭的數據保護委員會 (DPC) 提出投訴,該委員會是 NCH 登記工商 在 EEA 指定的主要監管機構。 除非法律要求,我們絕不會與想要將您的個人信息用於其自身目的的第三方共享,並且我們絕不會出售您的個人信息。 作為全球公司集團的一部分,NCH 可能會將您的個人數據轉移或披露給位於歐洲經濟區 (EEA)、英國 (UK) 或美國的 NCH 集團內的另一家公司/子公司。 簡要介紹公司登記冊,並在適當情況下提供公司登記冊編號、發行人的目標,並說明這些內容在當前章程和公司章程中的記錄位置。 初步財務信息必須附有獨立會計師或審計師的報告。 提交發行人已知的協議,該協議的實施可能會導致日後發行人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如果發行人已知,有關發行人是否由另一人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的信息、該另一人的姓名、控制性質的描述以及為防止其濫用而採取的措施。 當前任務的到期日期(如果有)以及該人員在該任務下的服務年限。 會計師事務所 審查必須對發行人業務的發展和績效以及業務狀況進行平衡和全面的分析,並與業務的規模和復雜性相一致。 發行人的註冊日期及其活動持續時間,除非發行人是無限期創建的。 (3) 如果招股說明書草案的修改是不言自明的或明確提供了主管當局指出的現有問題的解決方案,則表明為解決現有問題而進行的修改應被視為就本款目的而言充分的解釋(2)。 (366) “默認效應”是指人們由於慣性而傾向於堅持默認選項。 稀缺性偏差是指個人傾向於對供應短缺的事物給予更多的重視。 (361) 2021 年 9 月 2 日法院判決書,Peek 使用“可生物降解”一詞來描述實際上不可生物降解或未經測試的產品 (298)。 如果消費者可以以相同的價格通過電話預訂假期,但無法獲得免費保險,那麼“為在線預訂假期的人提供免費旅行保險”的說法是合法的。 公司登記 像傳銷這樣的層級結構非常複雜,而且很難量化新成員給公司帶來的好處。 未經必要許可展示信任標記、質量標記或相應標誌。 關於質量或特性的誤導——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認識到它不是同一產品,但由於包裝相似,他認為該產品具有相同的質量,或者其質量更接近於仿製品產品。 除了意見領袖和品牌的義務外,用於促銷活動的網絡平台還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如前幾節所述。 這包括採取適當措施使第三方交易者能夠遵守歐盟法律規定的義務的義務,例如在平台界面上提供具體且適當的披露方式 (364)。 與消費者評級和推薦相關的欺騙性做法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該指令要求貿易商在上下文中不清楚的情況下識別商業行為的商業意圖。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僅適用於提供或提供消費者評論的在線平台和其他商家的商業行為,還適用於為其他商家的利益安排評論的任何商家。 如第 2 節所述,貿易商的商業行為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無論此類商業行為是推銷自己的產品還是其他貿易商提供的產品。 設立公司 此外,當消費者進行搜索查詢時,《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信息要求也適用於貿易商。 另一方面,它不適用於向消費者顯示的電子界面的默認佈局,該默認佈局不是在給定電子界面上執行的特定搜索查詢的結果。 運營比較工具、根據訂閱費向消費者提供信息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原則上必須滿足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 該服務可能是組織從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中獲取商業利潤的戰略的一部分,從而成為指令第 2(b) 條含義內的“貿易商”。 然而,為了違反 UCP,營銷中使用的名稱必須誤導普通消費者,並引導他們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商業決策。 儘管一些平台報告稱他們正在採取措施限制虛假評論,但問題似乎正在日益嚴重,並導致執法活動增加。 由於持續缺乏定期評估,尤其是對新產品或新進入者的定期評估,這些欺騙性做法的影響更加嚴重(352)。 第 7(4a) 條中包含的新信息要求僅適用於使消費者能夠搜索其他(第三方)貿易商或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的貿易商,即它適用於在線市場和比較工具。 登記公司 它不適用於只允許消費者在自己的不同產品報價中搜索的貿易商。 第 17 條第(1)款還提及製造商提供的“耐用性商業保證”,作為自願“商業保證”的具體形式。 與“雙重質量”相關的分銷做法對於食品(包括飲料)來說是最成問題的。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c) 條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商品。 在某些情況下,黃金的購買和轉售可能須遵守不公平交易行為指令。 例如,在購買黃金之前向消費者提供專家估價的經銷商被視為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經銷商。 在這種情況下,不公平交易行為指令適用,因此交易者不能歪曲黃金的真實價值或所提供服務的價格(例如隱瞞“管理費”)。 法院認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d) 條中的唯一標準是,貿易商的做法必須與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直接相關 (121)。 與特定部門的立法不同,服務指令 (76) 的範圍很廣。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它通常適用於《歐盟運作條約》中定義的服務。 因此,它不能被視為與第 3 公司登記 條第(4)款下的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相關的特別法。 在那些已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全部或部分擴展到企業對企業交易的成員國中,《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一旦轉化為國家法律,將取代以下規定:企業對企業交易中的誤導性和比較性廣告。 就產品而言,它顯著扭曲或可能扭曲產品所接觸到的普通消費者或接收者的經濟行為,或者——如果商業行為針對特定消費者群體——普通成員的經濟行為團體的。 “可信度”的概念涉及那些可能更傾向於相信給定陳述的消費者群體。 這一概念是中立且視情況而定的,因此它的目的是保護該群體的成員,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這些成員更容易受到某些商業行為的影響。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其列為特別嚴重的案例,廣告誤導性地宣傳某些產品能夠治愈嚴重疾病,因為它們可能會導致弱勢消費者(例如患有嚴重疾病的消費者)做出他們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148)。 在誤導性尿布廣告假設過敏與零售商的尿布之間存在聯繫的情況下,國家法院認定普通消費者是幼兒的父母,他們對過敏沒有特殊的了解(143)。 國家法院發現,理性行事的消費者不會懷疑並且傾向於相信向他提供的信息是真實和準確的。 合理行事的消費者沒有義務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查明發送給他的消息的真實和完整內容,除非消息的發送者敦促他這樣做,或者有強烈的跡象表明這種義務文本內容(142)。 根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7 條和第 eight 條,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以及保護個人數據是基本權利。 根據第七條,每個人的私人和家庭生活、家庭和親屬都有權受到尊重。 關於個人數據的保護,《憲章》第8條第2款包含重要的數據保護原則(公平數據管理、法律規定的同意或正當理由、訪問和更正所收集數據的權利)。 憲章第 8(3) 條規定,這些數據保護規則的遵守情況必須由獨立機構監督 (84)。 必須滿足《通用數據保護指令》中包含的保障措施和義務,包括告知個人數據管理髮生在任何營銷活動之前,並且必須給予個人機會反對為此目的處理其個人數據(第 21 條)的一般數據保護指令)。 所產生的一次性初始成本,例如購買和安裝特定設備的成本,與附件一第 20 點含義內的“無需訂閱而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是“免費”的”聲明並不矛盾。 一個例子是免費數字電視頻道僅向擁有必要數字接收器的消費者開放,類似的通話套餐僅向擁有電話線的消費者開放。 登記工商 根據第 7 條第(2)款,如果經營者未能說明特定商業行為的商業目的,如果這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構成欺騙性遺漏。 根據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權益方面誤導消費者。 一家金融機構將一種投資產品宣傳為低風險、五年期、優惠利率存款,並保證到期時償還本金。 C) 點中定義的條件適用於有關貿易商過去相同或不同的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行為。 在屬於歐盟層面全面協調主題的領域所採取的國家措施必須從相關協調措施的角度進行審查,而不是從歐盟運作條約(TFEU)的角度進行審查(89)。 因此,當一項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在上文第 1.1 和 1.2 節中討論)時,必鬚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而非 TFEU 對其進行審查。 因此,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有關購買邀請的信息要求外,還適用《服務指令》第 22 條中包含的信息要求。 貿易商從事這種不公平商業行為的事實是根據《不公平合同條款指令》(57)評估合同條款的不公平性質時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特別是,該要素可用於確定其所依據的合同條款是否導致合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出現第 3 條第(1)款和第 4 條第(1)款含義內的“重大不平等”。 會計師事務所 同樣,在評估合同條款是否符合《不公平合同條款指令》(58) 第 4(2) 條和第 5 條含義中的透明度時,該要素可能具有相關性。 然而,在不影響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規則的情況下,認定貿易商採用了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並不直接影響該指令第6條第(1)款含義內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還發現,《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禁止虧本銷售的國家規定,但僅限於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範圍內 (18)。 “如果根據移交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 (15)”,則 UCP 指令不涵蓋國家條款 (15)。 如果市場運營商通過代表其或為其利益行事的另一家企業進行交易行為,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能適用於市場運營商和相關企業,前提是它們滿足以下條件: “交易者”的定義。 (138) “炒作”是對特定產品質量的主觀或誇大的主張,不應按字面意思理解。 一家國家法院維持了市政府對一家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處以罰款的決定,因為該提供商未能在其商業報價中披露其服務的全部價格,即網絡費用和稅費 (216)。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同之前的信息更廣泛的概念。 雖然合同前信息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同。 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信息量必鬚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信工具進行審查。 會計事務所 歐盟食品法創建了一個全面的法律框架,其目的不僅是在高水平上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社會經濟利益,而且是為了確保安全食品在歐盟單一市場上的自由流動。 貿易商在商業實踐中表明該守則對他來說是強制性的。 對於仿製包裝,必須考慮到消費者混淆產品的風險,從而扭曲其商業行為。 說明發行人已做出堅定承諾的重大持續投資,包括投資的地域分佈(境內和境外)和融資方式(來自內部或外部來源)。 與申請或提交有關的問題應向主管當局內的聯絡點提出。 (1)招股說明書初稿後提交的每個版本必須突出顯示與前一稿相比所做的更改,並且必須與未標記的草案一起提交。 如果僅進行了有限的更改,主管當局將接受先前草案信息的標記摘錄。 (1) 招股說明書的所有草稿必須以可檢索的電子格式以電子方式提交給主管當局。 會計 營運資金聲明是否與風險因素、審計報告、募集資金用途和發行人已公佈的策略以及該策略的融資方式一致。 發行人是否具有第十八條所述的複雜財務歷史或重大財務承諾。 (一)本規定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在其附件和附件 27“A.稱為“類別”的信息必須包含在基本招股說明書中。 (4)就第(1)款而言,重大財務承諾是指執行一項交易的具有約束力的協議,該交易可能導致表明發行人業務規模的一個或多個指標發生25%以上的變化。 成員國當局負責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此類做法是否具有欺騙性或是否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但售後客服僅提供英文服務,交易前並未告知消費者。 這種商業行為構成了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以及附件一 (157) 第 8 會計師事務所 點的違反。 在這種情況下,相關機構的公共或私人性質以及其任務的具體性質都無關緊要。 法院進一步指出,如果市場參與者通過代表其或為其利益行事的另一家企業開展商業行為,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能適用於相關市場參與者和該企業。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的一般規定,在不同成員國分配具有不同成分或性質的相同商品,如果這種分配可能影響交易者的交易決策,則具有誤導性,因此不公平,應被禁止。 交易決策測試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所有主要不公平商業行為條款(即第5條至第9條)的基石和先決條件。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a) 條涉及誤導性營銷。 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第(3)款外,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向兒童直接上訴,兒童享有特殊保護。 3.7.部分更詳細地討論了這一禁令,其中包括不強迫兒童直接購買產品或說服成人(“嘮叨”)為他們購買產品。 會計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3)還指“貿易商與消費者之間任何合同關係之外的、在合同簽訂後和履行期間出現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法院就 Kirschstein 案中與商業慣例概念相關的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限制提供了指導。 下面的流程圖顯示了附件中的商業行為“黑名單”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即第6-9條。 如果一種商業行為僅滿足這些條件之一,則該商業行為被視為不公平,因此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禁止。